中国历史社会是否存在一种未知的原生的生产方式?现存的研究主要运用马克思基于欧洲社会历史所提出的生产方式理论和基于部分亚洲国家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来解释中国历史社会,但忽略了对中国历史社会中原生的生产方式的研究。为了探索这个问题,本文采用系统性的实证研究,按照时间序列分析了中国从商朝至今(除春秋战国、三国、南北朝和五代十国时期外)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关系以及他们的组合所反应的生产方式。根据研究的结果,一种未被马克思发现的原生的生产方式存在于中国历代社会,并成为了商朝和1978年后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社会形态。本文将其命名为中庸社会主义。如《诗经》所载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特征是带劳工用益物权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即国家行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处分权并赋予劳工生产资料的用益物权。其主要的生产关系为自雇、雇佣和租借。中庸社会主义也许是中国社会稳定持久的底层组织逻辑。